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和《垫江县人才引进办法》(垫江委发〔2012〕1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招聘免费师范生和考核招聘研究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垫江中学、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一中、垫江十中、垫江县职教中心等5所城区中学,共招聘106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4届免费师范生。
2、应(2014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自愿在所聘学校工作5周年以上。
(五)体检合格。
(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3、有关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相应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
六、招聘方式
(一)免费师范生招聘方式
免费师范生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择优招聘。
(二)硕士研究生招聘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聘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岗位,须有面试小组通过票决方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八、资格复审及体检
(一)资格复审
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县教委,个人(含往届生)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委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jxrlsbj.gov.cn/)查询。同时在有关大学招生就业网上
发布。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2014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否则不予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是选拔优秀人才从教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军 (垫江人力社保局) 电话:74513781
王方彬(垫江教委) 电话:74515408
冷文明(垫江教委) 电话:74669348
2013年重庆市垫江县教育系统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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