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宣城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含广德县)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规定,笔试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等工作已全面完成,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50分。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宣城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4、退役士兵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本人或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本人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还须提供籍贯、户籍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要当场填写体能测评卡(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并缴纳体能测评费(每人55元),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1月8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宣城市叠嶂西路27号,八佰伴商场对面;电话:0563—3029114)
三、体能测评有关事项
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书将在资格复审时发放。体能测评初步拟于11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有关事项将于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上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宣城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xcrs.gov.cn/show.aspx?id=3482&cid=57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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