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面试成绩、各职位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各职位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面试成绩、各职位总成绩排名见附件1。
根据《公告》要求,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照各遴选职位名额数,差额确定各遴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差额进入体检比例见《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出现小数点的统一进一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3年11月5日-11月6日。其中:交通管理职位、公安管理职位(一)的考生于11月5日参加体检;公安管理职位(二)、公安管理职位(三)、公安管理职位(四)和专业技术职位的考生于11月6日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上午7:30时前到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繁雄大道西段万象北路18号,见附件3)。体检集中地点为: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住院部一楼学术厅(体检部旁边)。未在本职位体检当日7:3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无法做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不合格。
(三)体检结论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2013年11月8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公布。
遴选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或专业技术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所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业务水平测试通知书》、体检费用(约55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参加遴选的资格。
(五)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各职位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cdhrss.gov.cn/detail.jsp?id=654365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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