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烟台市卫生局通知,2013年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及首次注册工作现已开始。
延续注册:凡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的执业护士均在本次受理范围。
首次注册:凡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三年内可直接办理,逾期提出申请及中断注册的,除提交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我市指定三级综合医院为临床护理培训医院)。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注册人员条件及健康标准的,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请需要办理人员于11月12-20日携带材料(可查询芝罘医院网站)到芝罘区芝罘医院南楼三楼东(上楼梯后左转),咨询电话:29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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