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按照聊人社发【2013】23号《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批准,现将2013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③具有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9人,分配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4处镇街中心幼儿园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1月7日9:00—11月9日16:00;
2、查询时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
3、缴费时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开发区人才网(www.lcrc.gov.cn)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实行诚信报名,并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请应考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11月14日9:00—11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如是可以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1月15日到开发区政工部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聊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每个审查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和制作等技能。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录取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将在聊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满,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申报岗位,如有放弃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它
招聘期间将不定期发布有关通知,请注意登陆网站查询。
本简章由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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