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务员局公布2013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全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78号)规定,经综合分析,现将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个科目总分100分。
二、请有关市、县(市、区)在省确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比例,在各招考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时在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专栏(www.zjhrss.gov.cn/zyjcxy/)中公布相关人员名单,及时告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并根据工作部署,做好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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