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公布“2013年度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结论公告”后,2013055-市旅游宣传推广中心130708030917号考生于10月22日提出复检申请。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的规定,现已另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对其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为合格。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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