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结合报名情况,区国土局决定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与条件
1、补充招聘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1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考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知识与公文写作。
2、报考国土信息中心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地理信息或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试内容为国土知识、地理信息和计算机知识。
3、报考太平湖国土中心所岗位的,条件与原公告一致。
二、工资待遇
1、土地收储中心和国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合格录用的,第一年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今后视工作表现逐年调整。
2、太平湖国土中心所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仍与原公告一致。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证件照2张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地址:玉屏中路劳动就业大厦二楼大厅,联系电话:8536142)。报名时间延长至201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其他事项
其他报考要求、考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仍与原公告一致。
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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