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考生信息审核的有关规定。砚山县人事局定于2009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下午5:30分前对报考砚山县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
2、对加分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核期间须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报考砚山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622212005)的考生还须提供受表彰的证书,证书以2009年7月22日前所受表彰有效;
3、在资格审核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砚山县人事局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