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我想请问一下县人事局是否属于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后将档案转入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事局的口否算应届毕业生?我是在省外上学,毕业后按学校要求将档案转回原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回复:人事局属于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