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云人[2006]5号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06]12号)精神,经省人事厅、教育厅批准,我校二〇〇七年将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对象及岗位数
1、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2、拟招聘岗位数
拟招聘19个岗位41人,详见附表:《昭通师专二〇〇七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从即日起至 6月29日止,报名可采用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面试时间暂定为2007年7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7月31日前考试考核完毕即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地点:昭通师专人事处,电话:0870-2127429。
3、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定。毕业证、学位证未办理的2007年应届考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学历、专业达不到报考岗位要求,不能报考。
三、考试、考察、聘用及待遇
(1)面试
面试前30分钟,面试评审委员会在封闭状态下确定评判成绩标准(面试可采用提问、说课、讲课、专业实践等形式),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考核
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组进行考核;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3)公示
学校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
学校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
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本年度8月底前提交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由学校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6)待遇
按国家、云南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若与学校签订服务满八年的协议,可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免费提供不低于90平方米住房一套;硕士研究生若与学校签订服务满八年的协议,可给予一次性安家费4万元;未婚、家在昭阳区以外、学校未安排住房的新进人员的住房补助按照昭通师专《关于对我校新进未婚无房教职工实行租房补贴的通知》(校办政字[2006]10号)执行。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