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香隅镇区和开发区的管理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0名(男性)城管队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文化条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条件:年龄20—35周岁(1993年9月至1978年9月之间出生)。男性,赤足身高不少于168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双侧裸视力不低于4.0。
(四)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须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3年10月8日9∶00时至10月23日16∶00时止,报名者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厅或香隅镇人民政府建设办公室报名(节假日到香隅镇党政办报名,联系电话:0566—816102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可以网上预约报名,但参考前需将有效证件原件交付验证。
报名结束后,由香隅镇政府、县人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县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延长报名时间,届时将视情通知。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香隅镇政府通知领取准考证。2013年10月26日14∶00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香隅镇政府,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及初中文化知识,实行百分制,共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9:00时至11:3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13年10月28日上午11:30,张贴在县人力资源服务厅。
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本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共100分。
⑴面试内容: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⑵2013年10月29日下午14:00时举行面试,地点:由香隅镇政府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如遇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并公布。
五、体检、政审、考核人员确定
参加面试的竞聘者全部进行体检。
2013年10月30日7:00前,在县人力资源服务厅集中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项目和标准张贴在报名处,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竞聘,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由香隅镇政府、县人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监察局组织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香隅镇政府,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考试、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七、聘用、被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香隅镇政府,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定聘用人员后,由香隅镇政府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不列入政府编制管理,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由香隅镇政府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按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淘汰制。
(三)被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就餐统一在食堂。
(四)聘用人员受聘期间第一年月工资1500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具体增长方式另行确定),此外按相关政策为被聘用人员交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险)。
八、其它
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东至经济开发区(香隅化工园)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东至县监察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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