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即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1人(详见附件1《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须具备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或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于2013年10月17日前取得)。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须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或2005年即墨市公开选招的且现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规定的户籍条件。其中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报考紧缺急需岗位的,户籍均不限。2005年即墨市公开选招的且现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户籍均不限。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委培生、定向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10月17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考生下载《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含报名登记表和报名统计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登记表与统计表都必须填写,缺一不可且填写信息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jmsjszp@163.com。邮件“主题”栏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201001王小明370282199001024512。
报考人员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和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联系电话:0532-88512620),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书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3.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10月25日下午14:00-17:00,由本人凭身份证,到即墨市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即墨市振华街142号)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5.岗位核减: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B为教育类,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字的《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同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验原件,留复印件。
1.毕业证书、报到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非师范类的应聘人员,使用师范类学历及专业报考的,除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师范学历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2.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与毕业生关系的,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毕业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请将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及证明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不含《报名登记表》)上交。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说课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人。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六、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根据公布的具体单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岗。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九、纪律要求和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时间安排均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32-88556828。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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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即墨市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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