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机制,根据《阿坝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阿坝州2013年下半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与职位
本次遴选公务员17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下半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阿坝州内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不含中央、省管驻州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2.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可放宽到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能熟练运用安多藏语职位的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6.具有与职位要求相符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3年10月10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在1977年10月10日以后),以此类推。
基层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镇)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报考者个人自荐并经组织同意推荐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自行下载《阿坝州2013年下半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改动。报考者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其中州级机关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参加遴选的,须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同意。
2.报名和资格初审。经组织同意推荐报考统战系统的报考者,在2013年10月10日至15日,持盖有鲜章的《报名推荐表》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复印件、临时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党员证明或预备党员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2寸近期免冠照2张及其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委统战部报名,马尔康地区报考州委统战部、州宗教局职位的报考者统一到州委统战部干部科报名。各县委统战部按遴选条件初步审核后将《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党员证明或预备党员证明一份、2寸近期免冠照2张及其它证明材料在10月18日前交州委统战部汇总,其余原件由报考者自行保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经组织同意推荐报考州委组织部遴选职位的报考者,持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在2013年10月10日至15日到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名。
资格初审由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宗教局、州佛协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报考“能熟练运用安多藏语”和“能进行藏汉双文翻译”职位的考生于10月19日统一到州委统战部进行相关测试,测试合格后确定为通过资格初审。因测试不合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报考者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凡报名通过的报考者,无故自动放弃参加笔试等后续程序的,将列入州级人事考试诚信库,取消其3年内再次报考或推荐报考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等人事考试的资格,并按程序通报县委组织部和州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委)处理。
3.领取准考证和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1月8日,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分别到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考者,本人自愿可调剂到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职位。职位取消情况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及时公布,考生可通过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业绩考评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四)业绩考评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业绩考评人员。如果进入业绩考评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业绩考评。业绩考评主要考评考生的职位关联度与学习专业背景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立功受奖、创新成果等。《业绩考评量化评分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后如实准确申报,各遴选单位根据《业绩考评量化评分表》和考生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打分。考生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业绩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五)职位能力测试和公共面试
职位能力测试工作由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自主命题,在公共面试前自行组织。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公共面试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遴选单位应成立公开遴选公共面试评委组,评委组一般由7人组成,应有适当数量、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外单位人员担任。公共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
公共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能力测试、业绩考评和公共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公共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业绩考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照比遴选职位名额多1人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遴选单位可按业绩考评、职位能力测试、公共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遴选单位应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采取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通过对考察对象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的适合度。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顶岗试用
遴选单位结合考察情况,根据应试者职位能力测试、业绩考评和公共面试的总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试用人选,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并进行公示。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
(九)办理转任手续
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顶岗试用期间不适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阿坝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进行。如发现报考者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遴选组织单位检举(州委组织部检举电话:2832362;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举电话:2831372;州委统战部检举电话:2830361;州宗教局检举电话:2822141)。如发现遴选组织单位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直接向州纪委、州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2828444)。
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同时在阿坝日报、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发布。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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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13年下半年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来源于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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