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决定,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1、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9名;
2、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
详见《含山县201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1、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范围和对象:全县镇级机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包括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县直事业单位选调范围和对象:全县事业单位全额财政供给人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包括2011年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
2、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具体选调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方法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②2010年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大楼6楼北侧人社局会议室。
3、报名材料: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包括现工作岗位、政治素质等个人基本情况)、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作书面诚信承诺。所提供的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调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选调职位。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常识判断、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考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工作年限长短顺序排序)。
(三)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含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相关手续办理
公示后,拟选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同意调入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于不适应工作岗位的,试用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55—4325010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5—4311111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13年9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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