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州2013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并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临夏州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公安文职聘用工作方案公示如下:
一、省上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考生不再纳入聘用范围。
二、由于公安特警工作的特殊性,对专业要求比较严格,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将公安文职类按照专业类招聘,考生按参加2013年全省民生实事就业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三、招聘程序:按照招聘名额(60名)120%的比例确定72名人员(男性66名,女性6名)进行资格复审,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复审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公布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所有程序结束后剩余人员超过60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聘用前60名(男性55名,女性5名),剩余人员不足60人时,按剩余人员进行聘用,不足人员不再补聘。
四、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0]74号)及测评实施规则,体能测评工作时间、地点另行确定。体能测评共测评3个项目,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工作分男、女子组10米×4往返跑小组,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小组,男、女纵跳摸高小组3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测评考官由3人组成(主考官1人、考官2人)。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不再复测。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批转临夏州2013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左右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的标准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六、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考生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并查阅本人正本档案,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由州招聘办负责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临夏州2013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
单位工作招聘考试考务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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