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是市政府投资10亿元新建的以妇女、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专科医疗机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妇儿医疗中心计划2013年底投入使用,该医疗中心编制床位1000张。为满足妇儿医疗中心投入使用的需要,现面向全国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学术造诣较高,在所工作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4.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5.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大公办发[2011]56号)有关规定。
6.事业单位中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以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亦可以参加选聘。
参加选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符合《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选聘人员计划》)。
大连市妇产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在编人员另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人员调配方式进行人员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6日开始接收来自自荐、推荐、邮寄的简历材料(邮箱:dlfeylzx@163.com,信函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2005室,邮编:116001),咨询电话:0411-39989261。
(二)2013年9月25日至9月26日根据妇儿医疗中心选聘条件进行初选。
(三)2013年9月26日至9月27日确定选聘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考核,考核采取综合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试的方法。
(四)201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面试考核。准确面试时间以电话确认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根据选聘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执业医师证或护士执业证,有经历要求的提供证明或证书)。
(五)2013年10月15日根据妇儿医疗中心选聘岗位数额确定选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本人,并指导、介绍办理调动手续程序。
具体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网站: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
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http://www.wsj.dl.gov.cn);
大连市人才网(www.dl-rc.com);
大连卫生人才网(http://www.dlwsrc.com)。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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