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职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科员。
二、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
(六)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七)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坪山新区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712室,联系人:唐牧,电话:0755-84622625,13725581568;贾婉婷, 电话:84622845,15986709240;邮箱:723437750@qq.com。
(二)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待更新)
2、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待更新)
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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