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拟于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地质事业;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2013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二)》中所规定的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二)》。
单位简介详见如下网站: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一队(http://www.lnys101.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三队(http://lnys103.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四队(http://www.lnys104.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五队(http://www.lnys105.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http://www.lnys106.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七队(http://www.lnys107.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八队(http://www.lnys108.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察研究院(http://www.lnysy.com/index.asp);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http://www.lndzxy.com/);
其他单位简介请查阅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http://www.lngb.org/)。
三、招聘方式
(一)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人员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9月18日至9月24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样格式不可更改),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kzp2013@126.com。邮件名称必须为考生真实姓名。
(2)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考务费汇款回执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3415室,邮编:110013,时间以邮戳为准),或者将上述材料在报名截止前送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9月19日至9月21日不接受现场报送材料)。
(3)资格初审。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4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准考证领取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10月12日下午13时至16时到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86号)综合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也可于10月9日到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相关知识)科目。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地点在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86号)。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2013年10月17日后,考生可通过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查询笔试成绩。
4、考务费用
考务费100元,考生务必于报名截止前将考务费存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并将汇款回执随报名登记表等材料邮到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或者将考务费随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直接送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帐号:6212263301001954923
收款人:谢莹
5、面试与资格审查
(1)面试方式: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教学岗位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面试在10月28日至31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注意登录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查询。
6、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二)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人员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样格式不可更改),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kzp2013@126.com。邮件名称必须为考生真实姓名。
考务费100元。考生务必于报名截止前将考务费存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并将汇款回执和报名登记表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到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或者将考务费随报名登记表直接送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
面试在10月28日至31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不再增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六、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31977195,024-3197717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4-31977195,024-31977179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
附件2: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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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辽宁省辽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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