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2013年9月14日—15日进行。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平性、严肃性,特通告如下:
1、考试地点集中在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执业医师考试地点在三号教学楼,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地点在二号教学楼。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
3、考生只可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明件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表、文具、复习资料、饮用水以及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放置在考场外的通讯工具一律处于关机状态,否则视违规违纪处理。
4、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统一部署,本考点已配置启用高科技设备全程监控探测。
5、对考试前主动交出违规作弊物品的考生可免于违规违纪处理。
6、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考生,将上报省医考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同时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7、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南通考点办公室,违规违纪24小时举报电话:18962979040,监督举报邮箱:csl5440@yahoo.com.cn。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南通考点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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