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编制情况,经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局)、县外宣办、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共20名。
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通过考试择优遴选的原则;
3、严格在编制内遴选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制定遴选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职数
共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20名。其中大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员8名、大方县外宣办工作员4名,大方县新闻信息中心工作员5名、大方县广播电视台3名。具体遴选职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外宣办、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为大方县县直、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在编工作人员,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分配文件或录聘用为国家正式干部文件时间为准)。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宣办、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职位具有一年以上新闻岗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报名时出具相关新闻单位证明,并经县委宣传部审核)。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应用。
6、报考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职位的还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表达能力,有较好的交流和沟通能力,有独立的思维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完成新闻的采写工作。
7、报考外宣办工作人员职位还需具备敏捷机智应变能力和稳定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策划能力。
8、具备拟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人员身份需与职位要求相符,考入新单位后人员身份随单位性质变化。
10、除新参加工作第一年考核可为不定等次外,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1、以下人员不能参与遴选:
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⑵受过党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遴选公告发布
在大方党建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直接到大方县委组织部信息股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相片信息的《户籍证明》;
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贴证照片2张,并拷电子档;
⑷参加工作文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⑸按要求提交《大方县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大方党建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⑹其他证明材料。
⑺缴纳100元遴选考试考务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不准确、不完整,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公开遴选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14日在大方县委组织部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笔试成绩占的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不含加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比例削减遴选职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09:00—11:00
2、考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二)加分
报考外宣办、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职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加分标准为:
1、近三年来(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在《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当代贵州》《贵州宣传》上发表的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电视新闻,1篇(条)加1分,头版头条加5分。
2、近三年来(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在《毕节日报》、毕节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上发表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电视新闻,1篇(条)加0.1分,头版头条加2分。
3、近三年来(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在《大方报》、大方电视台上发表的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电视新闻,1篇(条)加0.01分。
以上加分可作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10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进行。“一稿多投”的不重复加分。加分依据由所报考单位审核把关后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复审,再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有的加分情况必需在2013年9月14日前提供完毕。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无效。
(三)面试
1、根据各职位公开遴选职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内在潜力,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等。根据遴选岗位特点,采用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4、各报考职位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政审)
1、根据体检情况,各职位公开遴选职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者,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九、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中有不合格的,可以根据遴选职位考试总成绩进行一次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十二、其它
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大方党建网、大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其它未尽事宜由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及咨询电话:5222126、5234583(大方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5221501(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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