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一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昭组通〔2013〕39号)文件精神,现将巧家县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
2、资格复审地点: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大院内)。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或毕业学校证明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位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学籍档案。
6、今年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学校毕业鉴定或就业推荐表;往年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交毕业以来工作生活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7、选聘到村任职的自我认识材料。内容包括高校毕业生对选聘到村任职的认识理解、思想准备、将来打算等,字数控制在1000至1500字。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若不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向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
联系电话:0870—3024606
传 真:0870—3024600
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