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到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工作。按照《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职位数额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委办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全县乡镇及县属机关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1.对党忠诚,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办事严谨细致,遵守纪律,能够吃苦耐劳,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3.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2.报名地点:县委办。(联系人:金恒敏;联系电话:5221027)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3张(白底);
(3)中共剑河县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表册附后)。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根据本次遴选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三)测试
1.按照干什么测什么的原则组织测试,测试由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试总分为100分,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公文写作占20分、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占20分)。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测试。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方可按程序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遴选。
4.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县委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方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委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公开遴选的组织领导和考评工作。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剑河县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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