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会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现将我市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3年培训内容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及公共选修课,学员可结合个人岗位专业需要,在网校推荐的课程目录中自行选择。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0课时,选修课不少于4课时,考试内容为所学必修课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3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3年8月2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
四、培训方式、收费标准
2013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形式。学员可直接登录徐州市会计服务管理网(http://www.xzcz.gov.cn:65),点击“网上继续教育学习”进入,或登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信息与远程教育部(网址http://xzcz.ce.esnai.net)学习。修满规定学时后可进行网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
培训费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内收取,每人每年50元。会计人员持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发证机关(如有变更,以变更记录为准)所属报名点购买学习卡。
五、登记备案
考试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应于考试合格的次月下旬起,携带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会计证所属地财政部门窗口办理当年继续教育登记手续,打印记录盖章确认。
通过2013年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凭相应资格证书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当年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六、组织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徐州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市中华会计函校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做好市本级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和登记备案工作。
七、其他要求
1、未能按时完成以往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齐以前年度的培训任务。
2、凡未参加2011年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先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再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3、持证人员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络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至截止日学员未开通课程、未完成规定学习时间或考试未达到要求的,学习卡将自动作废,系统自动关闭且不保留相关学习记录,不予确认当年度继续教育课时。
4、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接受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换证、调转、变更及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取消其参加当年度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表彰资格。财政部门将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八、各县(市)区继续教育售卡地址、电话:
丰县财政局 丰县工农南路53号财政局8307室 89159015
沛县财政局 沛县沛公路2号东楼财政局 609室 89676760
铜山区财政局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财政局北楼205室 83400950
睢宁县财政局 睢宁县永昌路4号财政局308室 88307885
邳州市财政局 行政新区10号楼南二楼会计科 86241748
新沂市财政局 新沂市市府路财政局四楼会计科 80327016
贾汪区财政局 贾汪泉城新区府佐路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61882255
云龙区财政局 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603室 80803603
鼓楼区财政局 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政府526室 87636526
泉山区财政局 解放南路191号(建行城南支行五楼会计科) 85708224
开发区财政局 徐海路8号科技大厦832室 83255019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建国东路84号301室 83730615
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85806728
徐州市财政局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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