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是市政府投资10亿元新建的以妇女、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专科医疗机构。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妇儿医疗中心计划2013年底投入使用,该医疗中心编制床位1000张。为满足妇儿医疗中心投入使用的需要,现面向全国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
(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5.本专业学术造诣较高,在所工作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二)选聘一般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5.一般管理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医疗有关的岗位,原则上应有卫生专业毕业证书。
参加选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符合《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选聘人员计划》)。事业单位中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以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亦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8月23日前接收来自自荐、推荐、邮寄的简历材料(邮箱:dlfeylzx@163.com,信函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2005室,邮编:116001),咨询电话:0411-39989261。
(二)201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根据妇儿医疗中心选聘条件进行初选。
(三)2013年8月26日至8月30日确定选聘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考核,考核采取综合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试的方法。
(四)2013年8月31日至9月2日面试考核。参加面试人员需根据选聘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执业医师证或护士执业证,有经历要求的提供证明或证书)。
(五)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根据妇儿医疗中心选聘岗位数额确定选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本人,并指导、介绍办理调动手续程序。
具体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网站: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
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http://www.wsj.dl.gov.cn);
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
大连卫生人才网(http://www.dlwsrc.com)。
附件:招聘计划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详见:http://www.dl12333.gov.cn/bzgg/本站公告/Pages/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aspx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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