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博望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7名(其中博望社区1名、新博社区3名、丹阳社区3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社区工作;
2、限博望区户籍或常住身份的应、历届全日制大专(国民教育序列)以上毕业生报考;
3、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望区一年以上镇、村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违纪和参加非法组织行为(含直系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
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2、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四、成绩统计方式:
1、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各占50%,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有镇、村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其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4日。(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请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和证书的原件(留交复印件),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以博望区常住人员身份报考的,必需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申报有镇、村工作经验的,必需由镇、村两级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由出具人签名。
3、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提交的证明资料应完整、真实;否则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费用自理)及政审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安排,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择优录取。
2、博望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全程监督。
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用,并严肃追加人员责任。
七、相关待遇:
1、人员录取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支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博望区社工委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约1800元/月(未扣除保险部分),另年终享受绩效考核奖金。
八、报名地点及电话:
1、报名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就业和社保大厅
2、报名电话:0555--6776911
博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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