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3513691)
三、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于8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滁州市清流西路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学苑宾馆三楼30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23日7:30开始。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7:20前到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学苑宾馆三楼309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教学楼5楼教室。
联系电话:0550-35123883513707
联系人:计克勇18019888800
3.考官组成
设立1个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同时,面试组设计分员2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70分;“答辩”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30分。
(2)考生“试讲”题目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确定,“答辩”题目由主考官现场宣读。相同岗位人员“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
(3)“试讲”主要测试考生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交流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气质等方面内容。
5.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学校统一的封闭管理,并按招聘岗位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试讲”及“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考官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中共滁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滁州市委党校2013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cz12333.gov.cn/html/2013-08/7425.html
中共滁州市委党校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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