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含城区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的平安与畅通。经研究,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对象和条件
1、招聘名额:10名;
2、岗位: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环峰中队交通协管员;
3、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交管事业。身体健康,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18至25周岁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鼓励退伍军人、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具备驾驶机动车特长人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受过行政撤职以上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检、考察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2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含山县城华阳东路180号)
3、报名者携带材料有:(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3)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4)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诚信承诺。
4、联系电话:0555-4310665联系人:胡贤平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高中语文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等。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及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壹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评定合格后上岗工作,工作期间配发制式执勤服装。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交通协管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凡被录用的人员,由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交通协管员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补助等)不低于1400元,试用期拿基本工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协管员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承担)。
四、教育训练
对新招聘的人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业务技能等方面知识。
咨询电话:0555-4310665
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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