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省质监局《安徽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下属事业单位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为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学历”要求需为全日制教育体系;“学位”要求需具有学位证书;“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
(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上午8时至8月19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
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陆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0日12时前可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2日16时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按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8月24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陆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安排和内容
笔试工作由具有资质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和分值:《公共基础知识(二)》,满分120分,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资料分析和写作。
9月10日上午9时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市质监局、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和公布入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作为并列者进入资格复审)。
(二)市质监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考生如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2、一吋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
(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布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和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安排和内容
(一)面试工作由市质监局和市级人事考试机构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要求,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时加试一道本岗位专业测试题。
(二)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三)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及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将于市质监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八、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质监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加权计算总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对象比例为1:3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对象比例低于1:3的,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四)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市质监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六)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在同报考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并经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招聘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具有资质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将全程参与监督。
十一、相关事宜
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等信息,考生可登陆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aqzj.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安庆人才网(http://www.aqrc.net)等网站上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
1.政策解答:0556-5219036、5219037(市质监局政治处)
2.考试监督:0556-5219028(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
3.网上报名:0556-5347133(安庆市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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