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我县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4名回族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竞争性选拔回族副科级领导干部共4名。
二、范围及条件
(一)竞争性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选拔。
(二)竞争性选拔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民族为回族;
(3)报考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者,须任科员级职务3周年以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者,须任相当于科员级职务3周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8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处于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任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3年8月8日至8月15日)
由县委组织部发布公告,时间7天。
(二)公开报名(2013年8月8日至8月17日)
报名地点:在青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任职时间证明;
5.《青川县竞争性选拔回族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争性选拔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大评委制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青川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初步拟任人选及拟任职务
综合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初步拟任人选及职务。
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任副乡镇长;事业单位人员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七)党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青川县委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束无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分别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青川县纪委监督电话:0839-7202492
青川县委组织部电话:0839-7201951、0839-7203293
五、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青川县竞争性选拔回族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来源于青川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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