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旗公检法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旗委《关于巴林右旗“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指导意见》(右党发﹝2011﹞53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检法警务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巴林右旗警务人员招聘工作,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决定成立巴林右旗警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警务人员职位45个,其中,旗公安局30个、旗人民法院10个、旗检察院5个。在45个职位中定向招聘蒙授生职位7个,定向招聘六类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14个(具体职位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往届毕业生;部队复员军人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人员为特警和法警,限男性;
5、报考人员身高为170cm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非色盲、无纹身、无肢体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6、出生地、生源地(指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巴林右旗;
7、凡曾在巴林右旗服务或正在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储备人才”等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未就业的大学生可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普通职位的招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仅允许在巴林右旗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巴林右旗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名。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除以上情形外不符合其他人民警察招录条件的。
五、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新闻、巴林右旗政府网、塞外广告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及各阶段的成绩公示等信息将在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事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巴林右旗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大厅(巴林右旗固伦保险宾馆院内)。
(三)报名时应携带的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等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生证书等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生源地(指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巴林右旗的考生,报名时户口不在巴林右旗的,须提供本人毕业生档案及相关证明;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在报名现场打印并经过审核确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资格初审。由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学历、年龄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予报考。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其中蒙授生职位、基层项目生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报考这两个职位的考生可以调剂报考普通职位,并按普通职位同等条件参加考试。未能开考的蒙授生、基层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将根据需要,取消蒙授生和基层项目生报考限制,列入普通职位职数使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招聘警务人员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无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可使用蒙、汉任意一种文字答题,报考蒙授生职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蒙文答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答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2013年巴林右旗招聘警务人员笔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交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登录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上公示7天。
(二)体能测试
1、测试人员范围: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范围;
2、测试项目:考生需完成10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三个项目的测试;
3、体能测试分数计算:满分100分,各项所占比例分别为1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30%、立定跳远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30%、1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40%;
计算公式为:体能测试总成绩=100米跑成绩×30%+立定跳远成绩×30%+1000米跑成绩×40%。
4、体能测试实施规则、评分标准以《2013年巴林右旗招聘警务人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计分办法及实施规则》为准(另附);
5、体能测试时间请随时登录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6、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7、体能测试结果在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公示7天。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体能测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另行加试笔试确定最后拟聘用人员。
八、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并根据考录方案要求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档案、退伍证、入伍档案、生源地证明等材料进行复审。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不真实、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巴林右旗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九、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由旗纪委监察局、政法委、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统一参加由纪委监察局、政法委、人社局组织的体检,如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在体检时无故不参加体检项目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及政审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旗纪委监察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条件的标准,根据招聘方案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及待遇
招聘考察结果在巴林右旗政府网(http://www.blyq.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全额事业人员管理,享受全额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2013年巴林右旗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工作由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476-6216202
监督举报电话:0476-621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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