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9:00-8月12日17:00。
报考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文件(http://www.gdkszx.com.cn/km/km_index.asp?km_id=023&km_name=%E9%80%A0%E4%BB%B7%E5%B7%A5%E7%A8%8B%E5%B8%88%E6%89%A7%E4%B8%9A%E8%B5%84%E6%A0%BC%E8%80%83%E8%AF%95)。
报名共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2013年7月23日9:00-8月12日17: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点击网站“注册”,填写用户基本信息,注册成功之后登陆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应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100kb之间。考生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有关报考信息。
(二)交费确认
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我市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14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待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002室,0763-3366674)提交报名表、准考证、两张大一寸相片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其它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详见《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上述报名考试流程为:1.登陆报名网站→2.用户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3.登陆系统上传个人照片(点击注册照片维护)→4.选择造价师考试进入网上报名→5.选择广东省份填写个人报考信息→6.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7.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下载报名表)→8.网上缴费→9.考前五个工作日上网打印准考证→10.参加考试→11.合格者考后提交报名资料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19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20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四)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在报名网站(zg.cpta.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002室,联系电话:0763-3366674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七)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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