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舞蹈编导),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参加2013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半身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近期5寸生活照1张(有条件者可提供个人音图像资料或5分钟左右个人创作的舞蹈作品DVD光盘),于2013年8月5—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用50元。
二、考试及计分办法
(一)考试内容
1、舞蹈编导基本素质(包含舞蹈编导仪容、含舞蹈编导创作构思、有一定舞蹈编导技巧、基本功、软开度、舞感、乐感、节奏感)。
2、舞蹈编导即兴表演。
(二)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舞蹈编导基本素质×80%+舞蹈编导即兴表演×20%。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考核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东县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特殊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六、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七、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为此专门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879-6220756
县文广局:0879—6221239
景东彝族自治县 景东彝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