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编委会精神,全县按照流域设置建平、梅渚、新发、飞鲤、十字5个乡镇水利中心站,隶属县水务局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方式。依据岗位编制和工作需要,现将2013年度郎溪县水务局水利中心站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协调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计划
2013年度我县水务局水利中心站选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和计划详见《2013年度郎溪县水务局水利中心站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我县乡镇从事水利工作且在编在岗全额财政供给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在郎溪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统一笔试、综合考核、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公告通过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xrs.gov.cn)和郎溪县水务局网(http://www.lxxswj.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荣誉证书(详见综合考核加分项)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郎溪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补充。
(四)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考点、考场具体详见《准考证》。
统一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10:00。
统一笔试科目的主要内容为:水利业务知识、水利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县水务局和招考中心站所辖乡镇分别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其分值各占100分,综合考核满分为2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合成:(县水务局考核分值+招考中心站所辖乡镇考核分值)*50%+加分项分值
加分项内容为:
近三年(2010年元月至今)以来:
1、本人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项加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分。此项累计最高加2分。
2、本人获得市级水利部门表彰的每项加0.5分;获得省级水利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国家水利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此项累计最高加2分。
乡镇参加考核人数为20人,对象为乡镇领导、相关站所、村委会负责人等。
县水务局参加考核人数为20人,对象为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防办工作人员等。
(六)总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得分,按百分制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综合考核得分占60%,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根据最终成绩按选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以综合考核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七)公示
选聘每个环节均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转聘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聘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转聘等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郎溪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63-7021951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6267
郎溪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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