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3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日照市岚山区范围内公办和2008年注册的幼儿园中连续聘任满5年的幼儿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专科及以上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和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已被日照市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录用的在职教师报考需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于201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登陆岚山教育网(http://www.rzls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招考网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报名考生要填报到具体学段学科,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所学专业为幼儿师范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及专科以上音乐、美术专业)。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不得兼报,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同时打印《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该学科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否则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现场确认:2013年8月1日至8月4日到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招考报名确认点确认。报名考生需交验本人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与网报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考务费每科40元。
现场确认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教育民政科技综合办公楼负一楼,联系电话:0633-2611227。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8月9日-10日下午18:00前到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人事科(教育民政科技综合办公楼308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按学科分类命题,职业中专专业学科(市场营销和会计学)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幼儿教师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其他学科试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和高中以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岚山教育网上公布。
对参加日照市统一选派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满二年、经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单独从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招聘计划中各拿出1个计划供此类人员报考,如果报名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划中。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参加定向考录招聘。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科按1:2(相同岗位聘用计划在 10 人以上的按 1:1.5的比例)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于8月15日至8月16日到岚山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教育民政科技综合办公楼308室)。
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高中教师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职业中专专业学科教师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果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时间为三年;服务期满理顺编制,理顺编制后三年内不得调离编制所在单位。职业中专新聘用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有关事宜请登录:
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查询。
岚山教育网(http://www.rzlsedu.cn/)查询
联系电话:0633-- 2611227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会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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