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区外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只分“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区内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分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表示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表示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第一次征集志愿时,由于生源不足,已有部分院校降分投档,其中,石河子大学文史类降至 521 分、理工类降至 492 分投档;沈阳农业大学理工类降至 497 分投档;广西大学(一)理工类降至 466 分投档;广西大学(二)理工类降至 460 分投档;广西师范大学文史类降至 508 分、理工类降至 448 分投档;广西民族大学文史类降至 512 分、理工类降至 482 分投档。 本次征集志愿降分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均有进一步降分的可能。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 本次征集志愿与本科第一批 B 类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投档顺序依次为:本科第一批 A 类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 B 类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
七、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18 日 15:00 。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3 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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