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及下属单位市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条件
报考职位编码为1001的考生,除符合《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考生须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范围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
2.考生须具有从事案件检查工作经历,即从事过外调或内审。
3.《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其余岗位按照《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二、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采取“面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笔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遴选总成绩。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职位调整。
报考职位编码为1001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除提交《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证明。
2.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和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案件检查工作经历证明。
其余事项按照《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二)考试
1.第一次面试
第一次面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次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2日17:00之前到市行政中心5栋A区7楼干部管理室领取《第一次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第一次面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6:1,不再组织第一次面试,其遴选方式按“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职位编码为1001的考生,在完成由市人社局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该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50%)后,将庚即加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加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报考职位编码为1002和3004的考生,笔试按照《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3.第二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按照《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确定的面试工作程序执行。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
(三)考察
第二次面试结束后,按2: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实施。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人选,体检要求和标准按照《关于2013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五)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研究确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也可直接向市纪委举报。
2.本补充公告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90005
联系人:胡滢璐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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