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特殊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舞蹈演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半身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务必于2013年7月8日至7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进入相关考试,应试人员到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50元/人 。
二、考试内容:
(一)舞蹈: 1、自选一段独舞表演(3分钟以内,舞蹈种类不限)2、舞蹈基本功:(1)软开度:下腰、下叉、压肩、踢腿、控腿;(2)技巧:平转、踏步翻身、吸腿转、小跳组合、大跳组合。3、动作模仿: 根据示范人员的表演动作进行模仿。
(二)声乐: 1、自选演唱一首歌曲(3分钟以内,歌曲种类不限)2、视唱练耳:(1)视唱(抽一条简谱准备2分钟后进行视唱);(2)练耳(抽一条简谱听监考教师演奏2遍后进行旋律模唱);(3)节奏(抽一条节奏准备2分钟后进行拍打节奏);
(三)器乐: 1、自选演奏一首乐曲(3分钟以内,器乐种类不限)
(四)才艺展示:展示一个与艺术相关的其他才艺,舞蹈、声乐、器乐不限。(3分钟以内)
(五)特殊专业技能:(自选一项)
(1)音乐创作:抽签提供好的歌词后进行谱曲,30分钟后当场演唱并递交所谱曲目。
(2)舞蹈编导:抽签提供好的音乐试听准备2分钟后即兴表演。
三、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考核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
3.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城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五、待遇和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核定、晋升,并实行绩效工资制。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即刻解聘。
六、其他事项
1、舞蹈表演时需穿着练功服,音乐CD自备,展示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着装。
2、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
八、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为此专门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赛
电话:3721563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