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3〕20号)和《汉中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2013年镇巴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招募工作由市上统一协调、县上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中招募30名小学教师、30名初中教师,补充到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募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监督。
组长:陈小华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李兴林县监察局副局长
郝成阶县编办副主任
张树华县人社局副局长
姜定军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培钧县教体局副局长
陈家兴县教体局纪检组长
成员:刘文全县教体局综合科科长
邱兴政县人社局考录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招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培钧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2.招募条件:(1)报名者均应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毕业证专业与计划招募专业应相同。(2)未就业。(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4)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汉中市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5)专科学历限汉中市户籍或具有汉中市常住户口。
三、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6月30日前,在《镇巴教育信息网》发布招募计划。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幕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登陆报名。
(二)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填报服务志愿,时间截止7月8日,县特岗办在24小时内完成报名人员网络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7月11日至7月12日,在镇巴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按公布的招募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的真伪应登陆http://www.chsi.com.cn网站查验);专业按照招募计划专业对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审查。
现场确认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5.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教师资格证;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募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招募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之比小于1:3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除紧缺专业外,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核消或核减招募计划,其中:计划数为1的,核消该岗位的招募计划;计划数大于等于2的,按1:3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募计划。
对于招募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紧缺专业或特殊专业的招募岗位,需报经市特岗办同意后,方可参加面试。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名单报市特岗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理论考试。7月20日,理论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地点以《镇巴教育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理论考试省、市将派督查员进行巡查。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未达1:3比例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7月27日至7月28日,面试工作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在镇巴县进行,市上派员进行巡查。
(六)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未达1:3比例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
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镇巴县人民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在《镇巴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签订合同。8月1日至8月5日,县特岗办将聘用人员毕业证、未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市特岗办审核。通过后,县政府与申报本县岗位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市特岗办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各类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市级审核章)一并上报省特岗办备审。
(九)集中培训。8月12日至8月21日,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本县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十)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到,赴分配学校上岗任教。
四、招募工作收费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招募工作收费参照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收费标准执行。
五、招募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整个招募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招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按照陕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募工作。
(四)对在本次招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募工作安排以《镇巴县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为准。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镇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镇巴县财政局
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巴县监察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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