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合同制公安助理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公安局为所属基层单位招聘合同制公安助理员45名,工作岗位属公益性岗位,主要协助基层民警从事不执法、不涉密工作。
二、工资及待遇
招聘的公安助理员每月工资标准1200元,并由市财政为其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按月上缴。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应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3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四)具有讷河市户口,城乡不限。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厘米及以上,无纹身;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9日16:00。
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或军人档案等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的项目生证明材料,同时携带3张1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监察局、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考务费:200元。
咨询电话:3333137、3962032。
(二)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类型试题及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9:00--11:00,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加分条件:退役士兵、统招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项目生加1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60名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的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政审
由公安、人社、监察、卫生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进行。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讷河市公安局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公安局与之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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