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招聘人员需要,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文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126名
二、招聘岗位
详见《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文职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以及其他条件。
(五)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外,应满足下面条件:
1、无口吃、无重听。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左右眼裸视力在4.8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必须匀称,过于肥胖,不能聘用。判定过于肥胖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没有吸毒史。
(六)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违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七)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八)没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九)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十)没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十一)没有在2011年和2012年的足球游戏、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十二)配偶、直系亲属没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没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没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十三)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要求:①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毕业的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网址www.chsi.com.cn);党校系统毕业的人员,提供党校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证明。
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按比例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应聘者在报名时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招聘条件内容。重点审查:无残疾、无口吃;五官是否端正;身高是否符合条件;体重是否符合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1、考试方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17日到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参加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7月22日登陆普兰店市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相关招聘信息。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按合格分数线以所报应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到最后一名,如果出现成绩并列,对成绩并列考生加题复试(复试题事先备好)。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125号)精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普兰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资格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凡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报考时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进行签章确认证明。
七、考核政审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辽宁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普兰店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聘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凡经公开招聘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需在聘用的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行政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11—83135024
0411—83136952
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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