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6名同志入闱考察。
因报考市人社局法律岗位总成绩排名第1的同志在发布考察公告后,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按照考察方案依次递补原则,替补该岗位排名第2的同志进入考察。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考察对象补充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ganzhou.gov.cn/zwgk/zwdt/tzgg/201307/t20130703_764839.htm
其他考察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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