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各单位人事(组织)处: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层次公务员人才培养步伐,提升我市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公局发〔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推荐在职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为我市党委部门、行政机关、非政府公共机构及部省属驻徐各单位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单证”(授予学位)和“双证”(授予学历学位)两类。学习形式以在职学习为主,每学期脱产一段时间,到校集中上课,一般为双休日或晚上上课。学制三年,实行学分制。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完成规定课程,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高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或学历学位证书(双证)。“单证”和“双证”在入学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学习费用等方面均有所差别。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充分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可在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并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积极引导学员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紧密联系实际撰写学位论文。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全市(含部省属驻徐各单位)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在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工龄五年以上(只允许报“双证”);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工龄三年以上;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工龄两年以上。
四、考试科目
MPA硕士学位(单证)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等3门。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MPA硕士学历学位(双证)考试科目:英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五、报名和考试时间
攻读MPA硕士学位(单证)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上中旬,全国入学联考的时间为10月底。MPA硕士学历学位(双证)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中下旬,入学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一般在2014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请查询所报高校招生简章。
六、报考高校
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年可报考单、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可报考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高校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
七、报考方式、所需材料及审核程序
(一)报考方式
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信息请查询各高校招生简章。
(二)提供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13年在职人员报考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2013年江苏省在职人员报考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2013年江苏省在职人员报考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志愿调剂表》(附件3)各1份,以上表格均可从“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录用培训”目录下下载;(2)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
(三)审核程序
根据省公务员局要求,报考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在表格相应栏目按要求填写推荐(审核)意见,盖章确认后,报市公务员局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请于7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报至市公务员局,以便集中报省公务员局审核签章。(联系电话:80800963)
八、有关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重视报名推荐工作,加强宣传,严格审核,认真负责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公务员报考。
附件:
1. 2013年在职人员报考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待更新)
2. 2013年江苏省在职人员报考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待更新)
3. 2013年江苏省在职人员报考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志愿调剂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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