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综合素质好、文字能力强,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充实到湘潭市物价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物价局科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健康,作风正派,服务意识较强;
3、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4、有进取精神,协调能力较强;
5、两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验(不含1年试用期);
6、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法律专业类,(按照《湖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物价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请报考人员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trs.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或湘潭物价网(wj.xiangtan.gov.cn),下载《湘潭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二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湘潭市物价局人事科(地址:湘潭市宝塔中路聚富路6号物价局办公楼5楼508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不足5:1,取消本次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法律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在市物价局南楼五楼大会议室。具体情况请考生关注湘潭市物价局网站通知。
3、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湘潭市物价局网站查询。
4、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h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体检比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意见,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湘潭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湘潭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湘潭市物价局人事科,联系电话:58553837。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物价局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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