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精神,结合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岗位空缺和空编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对2013年区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3年区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数量如下:
(一)区教育系统教师258名,其中:
1、农村中学教师35名;
2、农村小学教师163名;
3、农村幼师60名。
(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70名。
(三)乡镇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其中:
岔河则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2名,孟家湾、巴拉素、青云、大河塔、镇川、鱼河峁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各3名。
(四)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名,其中:
1、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8名;
2、城建监察大队1名。
(五)乡镇财政所专业技术人员13名。
(六)粮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其中:
1、粮食流通稽查大队14名;
2、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站5名。
(七)林业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4名。
(八)水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名,其中:
水利工作队2名、防汛办2名、河口水库管理处3名、红石峡水库管理处2名。
(九)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专业技术人员7名。
(十)农合疗办协管员20名。
(十一)森林公安派出所森林公安文职协警12名(男10名、女2名)。
(十二)区金融办专业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
2013年8月1日前毕业并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森林公安文职协警身高为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3日至1995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6、入学前为榆阳区户口且毕业后落户榆阳区(含2013年5月1日前由区外婚迁落户榆阳区且配偶为榆阳区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7、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师和金融岗位面向全市招聘;现任榆阳区大学生村官满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户籍不限;
8、报考教师或会计、会计协管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岗位相应专业的有效教师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服从组织分配。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见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加分对象及条件
1、榆阳区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5分;
2、2010年从榆阳区入伍现已退役且入学前为榆阳区户口的大专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犯罪记录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单位批准自行离职的,以及曾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作弊或参加榆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违纪、违规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已被招录为榆阳区事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榆林市榆阳人民政府网(http://www.yuyang.gov.cn)、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http://ylyy.ylrs.gov.cn)、榆阳电视台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信息报名,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7月2日8:00—7月8日18:00
2、报名网站: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
3、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进行。
4、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7月2日8时至7月8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变更报考信息。
5、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7月2日8时至7月8日22时登陆考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银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报名成功但缴费未成功的人员于7月9日8时至11时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308室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8时至7月14日18时。
7、岗位开考比例: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3:1的比例调整招聘人数。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后,不同意调整报考岗位的报名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报名中如遇问题,请与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电话:18992225203,电子邮箱:ylyyrs@126.com。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80分),两门合并一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教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岗位相应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岗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1:1.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和岗位空额递补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量内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持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入学前户口簿、学籍档案、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面试
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聘。
(六)体检
参加森林公安文职协警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对拟聘对象的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综合进行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计划数量内总成绩并列者均列为拟聘对象。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期间如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为二年;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 森林公安文职协警、金融专业人员待遇及管理按榆阳区公安文职协警管理办法执行(第一年只执行标准工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从第二年起增发工作津贴;聘期满二年,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从第三年起再增发生活补贴)。
(二)农合疗协管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工资参照市、区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按政策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聘期三年,协议一年一签,由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招聘。
(三)其它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享受所聘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并按照《榆阳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yang.gov.cn/)、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http://ylyy.ylrs.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如岗位空额递补时,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榆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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