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2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全市面试时间根据省里要求,统一确定为2013年6月29日,上午8:00开始面试,下午1: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乘车参考:1路公交车广电大厦站下车。
三、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安排表(见附表)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面试当天上午7:10和下午12:40之前到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附件:面试时间安排表(详情请登录http://www.lnhld.lss.gov.cn/Item/2666.aspx)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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