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考生:
百年南艺,名师云集,人才辈出,桃李天下,是莘莘学子实现艺术梦想起航的地方。在你们勤奋学习的备考阶段,在你们面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关键时刻,我们谨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欢迎你成为见证我校百年辉煌的南艺新人!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局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同年更名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定名南京艺术学院,学制四年,从此完成了学校的本科建制。经过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现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美,错落有致,古老建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现代建筑明快流畅,风格独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艺术氛围浓郁,育人机制灵活,崇尚人文和谐,鼓励成才成功。学校占地700余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科生8997名,博士生109名,硕士生908名,留学生50余名,成教生1600余名,附中学生400余名。目前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另设有艺术研究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附属中专、图书馆等直属单位。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等35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51个。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近700人,教授、副教授共300余人,博士生导师50人,硕士生导师135人。
2011年获得艺术学学科门类下设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以及设计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艺术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遴选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获批艺术学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为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高校优势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设计基础》、《中国美术史》为国家精品课程,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音乐学专业、表演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设计材料与工艺实验室”为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13个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版画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影视制作实验教学中心、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现代雕塑综合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虚拟现实艺术实践教育中心等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点)。
学校设有艺术研究院,下设14个研究所,另有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演出机构。《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音乐与表演》为CSSCI来源期刊。近10年来,学校师生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全国美展金奖3项,“金钟奖”金奖2项,“文华奖”金奖1项,全国声乐比赛金奖1项,以及舞蹈“桃李杯”、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多项大奖。全校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90余项,出版发表各类著作350多部,论文2300余篇,国家级和省级科研立项49项。
南京艺术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有“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学校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孙瑜奖学金、黄友葵奖学金、瑞华文化产业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
在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艺术学院秉承了优秀的文化传统、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从蔡元培先生确立的“闳约深美”办学理念到刘海粟先生提出“不息的变动、不息的改造”办学精神,陶甄了一代代优秀的艺术人才。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主动顺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把“内涵建设”和“外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跨越发展。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引领、基建保障、服务社会”五大发展战略,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科研和创作展演为抓手,完善学分制改革,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学校立足“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注重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强调学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教学质量建设,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优势。2003年国家教育部首批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7年跻身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建设行列;学校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系统优秀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近年来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中专多层次办学体系,为社会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的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其中不少毕业生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中坚和艺术界的著名人物。
人杰地灵,钟灵毓秀。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经涌现过一大批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和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已经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百年沧桑,百年辉煌。南京艺术学院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校训,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考出优异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共同书写南京艺术学院新的历史篇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在江苏省录取分数统计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江苏省招生计划及在录取办法
其他规定: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2、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江苏省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3、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江苏省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各位亲爱的考生:
百年南艺,名师云集,人才辈出,桃李天下,是莘莘学子实现艺术梦想起航的地方。在你们勤奋学习的备考阶段,在你们面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关键时刻,我们谨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欢迎你成为见证我校百年辉煌的南艺新人!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局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同年更名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定名南京艺术学院,学制四年,从此完成了学校的本科建制。经过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现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美,错落有致,古老建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现代建筑明快流畅,风格独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艺术氛围浓郁,育人机制灵活,崇尚人文和谐,鼓励成才成功。学校占地700余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科生8997名,博士生109名,硕士生908名,留学生50余名,成教生1600余名,附中学生400余名。目前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另设有艺术研究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附属中专、图书馆等直属单位。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等35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51个。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近700人,教授、副教授共300余人,博士生导师50人,硕士生导师135人。
2011年获得艺术学学科门类下设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以及设计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艺术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遴选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获批艺术学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为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高校优势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设计基础》、《中国美术史》为国家精品课程,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音乐学专业、表演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设计材料与工艺实验室”为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13个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版画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影视制作实验教学中心、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现代雕塑综合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虚拟现实艺术实践教育中心等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点)。
学校设有艺术研究院,下设14个研究所,另有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演出机构。《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音乐与表演》为CSSCI来源期刊。近10年来,学校师生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全国美展金奖3项,“金钟奖”金奖2项,“文华奖”金奖1项,全国声乐比赛金奖1项,以及舞蹈“桃李杯”、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多项大奖。全校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90余项,出版发表各类著作350多部,论文2300余篇,国家级和省级科研立项49项。
南京艺术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有“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学校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孙瑜奖学金、黄友葵奖学金、瑞华文化产业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
在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艺术学院秉承了优秀的文化传统、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从蔡元培先生确立的“闳约深美”办学理念到刘海粟先生提出“不息的变动、不息的改造”办学精神,陶甄了一代代优秀的艺术人才。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主动顺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把“内涵建设”和“外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跨越发展。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引领、基建保障、服务社会”五大发展战略,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科研和创作展演为抓手,完善学分制改革,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学校立足“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注重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强调学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教学质量建设,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优势。2003年国家教育部首批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7年跻身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建设行列;学校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系统优秀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近年来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中专多层次办学体系,为社会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的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其中不少毕业生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中坚和艺术界的著名人物。
人杰地灵,钟灵毓秀。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经涌现过一大批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和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已经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百年沧桑,百年辉煌。南京艺术学院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校训,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考出优异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共同书写南京艺术学院新的历史篇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在江苏省录取分数统计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分数线文化/专业 | 录取最高/最低(分) | |||
绘画 | 62 | 215/180 | 553/513(综合分) | |||
雕塑 | 8 | 537/514(综合分) | ||||
艺术设计 | 125 | 576/525(综合分) | ||||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 30 | 536/513(综合分) | ||||
服装设计 | 20 | 543/517(综合分) | ||||
工业设计 | 40 | 552/522(综合分)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6 | 533/514(综合分) |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546/514(综合分) | ||||
动画 | 45 | 539/515(综合分) | ||||
绘画(书法) | 10 | 196/合格 | 287/236(文化分) | |||
会展艺术与技术 | 40 | 215/合格 | 543/460(综合分) |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28 | 210/合格 | 286/255(文化分) |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40 | 286/255(文化分) |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35 | 309/263(文化分)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40 | 210/合格 | 310/256(文化分) | |||
表演 | 男6 | 155/合格 | 男252/226(专业分) | |||
女6 | 女248.14/226.14(专业分)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男6 | 196/合格 | 男257/181.86(专业分) | |||
女6 | 女242.71/213(专业分) | |||||
导演 | 男3 | 196/合格 | 男241/216.8(专业分) | |||
女2 | 女269/254(专业分) | |||||
戏剧影视文学 | 男6 | 210/合格 | 男280/245(文化分) | |||
女6 | 女323/265(文化分) |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与策划) | 男6 | 196/合格 | 男427.5/401(综合分) | |||
女6 | 女457/440.5(综合分) | |||||
广播电视编导 | 男24 | 210/合格 | 男301/260(文化分) | |||
女24 | 女310/272(文化分) | |||||
摄影 | 男9 | 210/合格 | 男262/254(文化分) | |||
女9 | 女271/265(文化分) | |||||
录音艺术 | 男5 | 196/合格 | 男82.25/79(专业分) | |||
女5 | 女86.25/61.5(专业分) | |||||
舞蹈编导 | 男3 | 112/合格 | 男82.59/71.6(专业分) | |||
女2 | 女81.42/77.99(专业分) |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男9 | 112/合格 | 男91.03/78.36(专业分) | |||
女11 | 女85.4/78.34(专业分) | |||||
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 | 男5 | 155/合格 | 男87.64/63.96(专业分) | |||
女5 | 女85.4/72.76(专业分) |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师范类) | 女5 | 112/合格 | 女89/77.74(专业分) |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12 | 168合格 | 89.77/74.13(专业分) |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分数线文化/专业 | 录取最高/最低(分)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19 | 155/合格 | 85.72/59.48(专业分)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其中: | 16 | |||||
电吉它 | 3 | 155/合格 | 81/67.8(专业分) | |||
古典吉它 | 2 | 85.6/62.8(专业分) | ||||
电贝司 | 2 | 80/66.6(专业分) | ||||
钢琴 | 4 | 89.2/68.2(专业分) | ||||
爵士鼓 | 2 | 83.4/81.8(专业分) | ||||
管乐 | 3 | 83.2/65.8(专业分)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3 | 168/合格 | 67.78/56.78(专业分) | |||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 18 | 196合格 | 472.8/405.2(综合分) |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钢琴12 | 196/合格 | 497.81/375.69(综合分) | |||
管乐5 | 354.07(综合分) |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男6 | 155/合格 | 男86.2/61.8(专业分) | |||
女9 | 女84.8/71.8(专业分) |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其中: | 24 | |||||
二胡 | 8 | 155/合格 | 89.4/81.6(专业分) | |||
古筝 | 7 | 88.4/86.2(专业分) | ||||
琵琶 | 3 | 87.8/84.4专业分) | ||||
扬琴 | 2 | 88.4(专业分) | ||||
唢呐 | 1 | 74.8(专业分) | ||||
古琴 | 1 | 71.8(专业分) | ||||
笛子 | 2 | 84.4/80(专业分) |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其中: | 23 | |||||
长笛 | 1 | 155/合格 | 84.6/78.2(专业分) | |||
双簧管 | 1 | 83.6(专业分) | ||||
单簧管 | 1 | 85.4/77.6(专业分) | ||||
圆号 | 1 | 87.8(专业分) | ||||
小号 | 1 | 86(专业分) | ||||
萨克斯 | 2 | 88.6/86.8(专业分) | ||||
打击乐 | 2 | 91.6/85.8(专业分) | ||||
小提琴 | 8 | 89.4/75.2(专业分) | ||||
中提琴 | 2 | 89/85.8(专业分) | ||||
大提琴 | 2 | 88/76.6(专业分) | ||||
竖琴 | 2 | 84/71.4(专业分) |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8 | 155/合格 | 83.2/57.2(专业分)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168/合格 | 81.8/76.65(专业分)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 | 168/合格 | 70.13/62.57(专业分) |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9 | 196/合格 | 313/224(文化分) |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 | 24 | 168/200 | 317/306(专业分) |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江苏省招生计划及在录取办法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28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根据上述各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该类别专业最低录取文化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35 | 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40 |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40 | 录取时将根据上述各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该类别专业最低录取文化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
戏剧影视文学 | 12(其中男6) | |||
广播电视编导 | 48(其中男24) | |||
摄影 | 18(其中男9) | |||
绘画(书法) | 10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9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其中男6)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导演 | 5(其中男3) | |||
录音艺术 | 10(其中男5) | |||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 18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17 |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 12(其中男6)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3 |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12 |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15(其中男6)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24 |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23 |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8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19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16 | |||
表演 | 12(其中男6) | |||
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 | 10(其中男5) | |||
舞蹈编导 | 5(其中男3)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20(其中男9) |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师范类) | 5(其中女5) | |||
会展艺术与技术 | 40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美术统考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 | 24 | 省音乐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绘画 | 62 | 省美术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根据本栏内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数线(文化分+专业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雕塑 | 8 | |||
艺术设计 | 125 | |||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 30 |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 20 | |||
工业设计 | 4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6 | |||
动画 | 45 |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江苏省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广告学 | 20 | 专业免试 | 按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普通类公办本科第二批文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30 | |||
文化产业管理 | 60 |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32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美术学(书画鉴定) | 32 | 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25 |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 |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44 | 录取时将根据上述各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该类别专业最低录取文化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
美术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40 | |||
戏剧影视文学 | 12 | |||
广播电视编导 | 48 | |||
摄影 | 18 | |||
书法学 | 10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1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导演 | 5 | |||
录音艺术 | 10 | |||
音乐学(音乐传播) | 18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17 |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12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 | 4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4 |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7 |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15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25 |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23 |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6 | |||
音乐表演(音乐剧) | 13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24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17 | |||
表演 | 12 | |||
舞蹈编导 | 5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省控线*90%*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舞蹈表演(古典舞) | 15 | |||
舞蹈表演(民间舞) | 8 |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6 | |||
舞蹈表演(昆舞) | 6 |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师范类) | 7 | |||
中国画 | 14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美术统考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 | 40 |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 | 24 | 省音乐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绘画 | 35 | 省美术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根据本栏内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数线(文化分+专业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雕塑 | 7 | |||
公共艺术 | 25 | |||
环境设计 | 50 |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
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 | 5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
产品设计 | 45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6 | |||
动画 | 36 |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其他规定: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4、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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