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的规定,共对318名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考核政审)。体检时间:2013年6月22日-23日,共分两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表
期数 | 考生报考部门 | 人数 | 体检集合时间 |
第一期 | 市直部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地税系统、工商系统、质监系统、惠民县、 无棣县 | 160 | 2013年6月22日上午6:20 |
第二期 | 公安系统、森林公安、滨城区、邹平县、阳信县、沾化县、博兴县 | 158 | 2013年6月23日上午6:20 |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按“时间安排表”中报考部门对应体检时间到市检察院办公大楼(滨州市政大楼南,黄河五路387号。可乘101、102、10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点下车)门前集合。
2.体检前不准吃早餐、不准饮水。
3.考生缴纳体检费300元 (体检费中含早、午餐费) 。
4.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有事请告知工作人员。
5.按照《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按照《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7.按照《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43—3162973
附件:滨州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bzrsks.gov.cn/onews.asp?id=1385)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林业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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