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4个问题,麻烦老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一: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毕业获得的是第二学位(享受硕士学位待遇)——这个享受硕士学位待遇是什么意思?!全国通用还是仅仅指本次招录上岗以后各方面待遇享受硕士学位待遇。
问题二:是以招考计划上公布的为准还是则么说,比如省监狱的为啥要法学本科才能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考政策解答上不是说除了硕士培养的要法学本科以外只需是本科就可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这个以哪个为准?
问题三: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50%+(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
那么,这个教育入学考试什么时候考哇?!难道比如《民法学》就是所谓的教育入学考试,还是要到学校以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入学考试哇??是不是相当于要考一次09年的高考试卷,然后根据培养学校的类别来看啊?
问题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家里有一人享受城市低保,这样的话我算不算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
回复:1、第二学位享受硕士学位待遇是全国通用的。
2、监狱系统矫治教育学培养10人为特例。
3、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入学考试就是《民法学》的考试。
4、请咨询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