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江南中学校,隶属万州江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学校位于万州区行政中心,占地近230亩,投资逾2亿元,系中华名校—重庆一中合作学校。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万州区编委会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万州江南中学教师。
一、选聘学科及名额
二、公开选聘范围
万州区以外公办普通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禁考期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1977年6月10日及后出生)及以下,区(县)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区(县)级及以上赛课一等奖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10日及后出生)。
2、学历:高中教师须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初中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初中教师资格。
3、工作经历:高中教师须具有普通高中本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初中教师须具有本学科3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自愿在万州江南中学服务五年以上;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答辩、笔试、讲课、加分)、体检、政审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招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3年6月10日9:00至6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万州江南中学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登录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资格复审通过后,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便查询准考证号码。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3年6月22日9:00---17:00
复审地点:万州江南中学办公室
由本人登录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重庆市万州江南中学2013年选聘教师报名表》,并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业绩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荐书一份,同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江南新区管委会、万州江南中学共同进行,并审查加分资格。
联系人:朱老师6100161913896374433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聘教师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江南新区管委会、万州江南中学组织专家团队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6月23日8:00开始。
考试地点:万州江南中学。
考试方式:含综合能力测试、教学水平测试。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选聘名额1:3(限招1人的学科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教学水平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教学水平测试环节。个别紧缺学科未达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江南新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可以按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拟引进人员进入体检。
1、综合能力测试:含笔试、答辩、加分。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答辩成绩×40%+加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限时做高(中)考题一套。
答辩: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环节包括:考生自荐;专家围绕自荐书提问;专家出教学案例请考生作答;班主任基本功考核提问等。
加分:最高限计5分。加分限于省(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省(市)级及以上赛课获奖两项,且仅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各加分项目必须于考试前提交有关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单项总分不超过5分,超过5分者按5分计。
①骨干教师:指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各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加分)、学科带头人或人社部门命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国家级4分、省(市)级2分。学科带头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5分、省(市)级3分;
②赛课获奖:指由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通过层层选拔进行的学科赛课活动,不含课件、教案、教学录像等参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